“电商将改变零售未来。”
7月5日上午,在2018全国药店周暨第13届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年会上,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宗云岗在做题为《我国医药电商发展与监管交流》专题报告时指出,“无论购药意识还是有效载体,以及关键的政策推动,都已经比之前有更长足的进步。从某种角度来讲,未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实体药店,也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网上药店的概念,他们之间肯定是共生、共融的态势。”他强调,“医药+互联网+医疗”将促进真正的处方外流,与其拒绝互联网,不如拥抱互联网,零售药店应当把握这个机会。
“野蛮生长”后,拧紧规范化发条
“传统产业+互联网,实际上是渠道的变革。”宗云岗在分析中指出,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传统产业原本的界限,患者信息能直接反馈到研发环节,呈现出一种交叉式的网络,某种程度上也促成闭合,重塑价值链的形成。
“我国医药电商处于市场培育到成熟的关键期。”宗云岗分析指出,从市场基本面看,互联网网民规模增长迅速,2017年已达7.72亿,同时互联网网民结构也逐渐年长化。与之相应的是互联网购物用户规模稳步增长,网购使用率占网民的比例已增长到69.1%。“更主要的是,手机已代替PC端成为主流支付方式,产品通过广告导流能随时随地达成交易。”
在互联网市场基础逐步培育的背景下,医药电商市场业态发展迅速。若说1998-2003年是医药电商的探索期,经历了2004-2009年的萌芽期、2010-2015年的成长期,在2016年后电商已进入发展期。目前中国医药电商主要有B2B、B2C和O2O三种运营模式。
“新时代下,我国医药电商处于高速发展与政策调整的敏感期。”在宗云岗看来,医药电商经历了前几年突飞猛进的野蛮生长后,规模增速开始趋于平缓,这与近年监管的重视也有关系。
对于业界探讨的“医药电商的发展是存量还是增量”的话题,宗云岗认为,需根据不同的品类来分析。如今不少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模式满足自己对大健康的需求,因此,对保健类、养生类以及部分医疗器械医药电商带来的是增量;而在治疗型药品方面,更多体现渠道方式的改变。
实体药店和医药电商(自营式+平台式)品类分布的差异也证实了这点。根据测算,在实体药店,化学药+中成药占据超70%的销售分额,但在B2C电商,则是器械类的占据首位(41%)。当然,这也跟B2C电商类别有关,自营式的B2C电商药品仍然占有56%的份额。
其实,目前国内医药电商行业整体普遍遭遇盈利困局,大部分网上药店处于微亏状态,少数盈利的药店净利率也不超过2%。营收增百万以上的仅有40~50家,其中盈利者4~5家。
宗云岗分析指出,国内医药电商亏损,产品是原因之一——产品同质化严重,让价格战成为常态,压低了商品毛利空间。其二是平台成本高。第三方平台方式往往被巨头垄断流量入口,新客户获客成本高;自建平台的,初期投入大。其三存量客户交易频次低,粘性低,维护成本高。
从监管角度看,医药电商监管难度较大。互联网的高虚拟性、高隐蔽性、高传播性等特点,让药品(医疗器械)虚假信息发布和违法违规交易充斥互联网,给公众生命健康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技术监管措施和手段如不能满足监管要求,短期和长期都将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风险。为此,处方药政策出现摇摆不定,2017年11月征求意见的《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至今仍未正式发布。
在宗云岗看来,医药电商处于“医药+互联网+医疗”的对接期。近年互联网医疗得到业界和资本的亲睐,然而互联网+医疗始终没有很好地解决药品供应问题,医药电商本身也还没有向上游对接的成熟模式。不过,《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印发也许会带来转机,《意见》除了提出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外,也提出了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即推进“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
宗云岗提醒,未来“三医联动”模式将进一步完善推进,“医药+互联网+医疗”的对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零售药店能否承接处方外流的业务。
监管力度渐强,电商机会何在?
医药电商早期的发展,可以说是在野蛮生长。这是任何一个新生业态发展初期都存在的模式,和整个经济发展规律一致——先有经济业态发展,然后政策、监管手段才跟上。因此,不难理解为何监管与政策出台的手段往往落后于业态和市场的发展
在分析医药电商发展与监管关系时,宗云岗谈到:未来一段时间医药电商O2O模式将成为主要电商模式。
O2O模式的形成最初源于规避政策风险,由于不能在互联网上购买处方药,在B2C的模式上衍生出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模式。考虑到药品的特殊性,需要指导患者用药的环节,通过O2O的模式也可以介入健康服务领域,进而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对于医药行业来说,O2O能够提升专业服务,增强客户粘度,整合上下游资源。
宗云岗分析指出,由于需求大且进入壁垒相对低,大部分医药电商O2O布局物流服务领域,现在也有部分医药电商开始尝试O2O的药事服务、医疗服务乃至更全面的健康服务。预计随着专业化更强,一些控制流量的、采取大而全且全封闭的模式的平台会占有更强的主导地位。
“只有将医药电商纳入互联网医疗体系中,医药电商才可能快速发展。”宗云岗强调,处方外流将带动医药相关的信息流、服务流、资金流、物流的重构,但处方外流不是把医生“请出来”,真正的处方外流原点应该在医院。
考虑到当前医院仍处于“信息孤岛”、医院间信息不互通的现实,处方外流需要有统一的信息平台,医院、医生间有充足的信息沟通,有助于诊疗诊断。目前处方流转平台有政府主导的,也有第三方构建的,未来还要继续探索。同时宗云岗也提醒,必须要防止医生处方滥用成为开药“机器”。
在宗云岗看来,只有有效监管,才能催生健康的医药电商产业。目前医药电商监管工具已开始起步,C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承接国家局委托的网络药品信息和交易监测系统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
宗云岗指出,医药电商目前主要的经营风险体现在无药品经营资质或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未经注册许可的药品、药品相关信息展示不全或错误、非法药品等。并且海外代购与微商也给监管带来不小的难题。
总的来说,医药电商发展大趋势不变,市场的规范需要行业共同努力维护。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