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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发改委:“支持创新产品推广”

2016-08-03 09:08:02 

编者语: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其中提到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对求本公司来说是一种激励,我们除了现有的冻干余甘子、冻干黄蜀葵花、冻干夏天无、冻干三七、冻干铁皮石斛等,将会陆续推出更多的冻干中药材,满足市场的需求。


夏天无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7月12日

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要点摘录)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指导意见》各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1、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2.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

3.加快医疗器械转型升级。

4.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二)加快质量升级,促进绿色安全发展。

1、严格生产质量管理。

2.提升质量控制技术。

3.完善质量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基本药物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4.实施绿色改造升级。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集约发展水平。

1、调整产业组织结构。

2.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3.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四)发展现代物流,构建医药诚信体系。

1、建立现代营销模式。完善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资源,构建全国药品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质量、流通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馈追溯机制。建立现代医药流通体系,推动大型企业建设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配送网络,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寄递网络优势,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推动中小流通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做精做专,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按照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推动优势零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统一采购配送、质量管理、服务规范、信息管理和品牌标识,提高连锁药店规范化、规模化经营水平。推动建立医疗设备的通信协议、故障反馈、检测维护等环节的源代码开放制度,鼓励发展第三方专业维护保养、售后服务队伍。

2.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整合现有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医药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记录档案,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

(五)紧密衔接医改,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医疗负担。

2.完善价格、医保政策。实施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加强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衔接,科学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推动价格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推行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

(六)深化对外合作,拓展国际发展空间。

1、优化产品出口结构。

2.推动国际注册认证。引进和培养熟悉境外法律法规和市场环境的国际医药注册人才,提高国际注册能力。系统开展国际市场产品注册,推动已获得专利保护的国产原研药国际临床研究和注册,加快品牌仿制药物国际注册认证。按照国际标准,完善工艺路线、质量检测和分析方法,健全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EHS)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原料和辅料备案管理制度。加快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生产质量体系国际认证,推动企业建设符合国际质量规范的生产线,提高国际化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检测认证国际化进程。鼓励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形成有效的海外专利布局。

3.加快国际合作步伐。

(七)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产业智能发展。

1、建设智能示范工厂。

2.开展智能医疗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研究制定国内短缺、有待突破的原料药重点产品目录,对目录中化学结构清晰、符合税则归类规则、满足监管要求的原料药,研究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健全研制、使用单位在医药产品创新、增值服务和示范应用等环节的激励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型医药生产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并购、重组。

(二)支持创新产品推广。研究制定创新和优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三)健全政府采购机制。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完善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将医药产品招标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分类采购,科学设置评审因素,推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编码标准化,确保价格合理、保障供应、质量安全。规范竞争秩序,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方法,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可能存在质量和供应风险的药品,必须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对价格虚高药品的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配备标准,严格控制财政性资金采购不合理的超标准、高档设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国产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满足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须采购国产产品,逐步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国产设备配置水平。

(四)深化审评审批改革。

(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眼于药物创新、医疗器械核心软硬件开发、中医药传承、医药产品国际注册等方面的需求,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产业协同监管。健全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机制,建立药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完善药品短缺预警机制,动态掌握重点企业生产情况,提高供应保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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