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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医药协会
近年来,相关部门针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管理,“辅助用药”目录无疑是最热门的词语之一。限制“辅助用药”的使用,也几乎成了各地医改的趋势。而近日一份官方红头文件的出台,或许暗示着这一趋势将迎来颠覆性的改变。
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卫医发[2017]4号),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依据药价、药品采购金额、临床用药情况等制定本医院的重点监控目录,并且实行超常使用预警制度。
▍辅助用药目录将被“废除”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文末提到,“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原我委下发的《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注射用辅助治疗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云卫医发[2015]26号)与此通知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据了解,该文件是早在2015年,全国首个省级卫计委正式发布的“辅助用药”目录,共列出122个重点监控的注射用辅助治疗药品。
目前,各省对于临床合理用药的管理可谓是五花八门,各有特点。云南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卫计委发布“辅助用药”目录的省份,在当时成为全国不少地市、医院在“辅助用药”管理上参考的模板。
而如今,云南官方正式发文“废除”此前的“辅助用药”目录,且在合理用药管理上“辅助用药”目录的概念完全消失,这标志着云南省卫计委官方对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强化合理用药管理方法进行了重新梳理,科学精准的管理和使用药品,将药品监控权下放到医院层面,此举实属一大突破,标志着真正科学合理的临床用药监管时代即将来临。
▍“辅助用药”到底是什么?
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管理,无疑就是医改药改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首当其冲的“辅助用药”,行业内最大的疑惑是,这些到底是些什么药?
虽然近两年来“辅助用药”目录层出不穷,但是笔者翻阅国内文献书籍发现,对于什么是辅助用药,却没有明确的官方定义和解析。目前,各个地区、医疗机构基本都是将医院用药排名靠前的、临床科室使用过于广泛的药品列为“辅助用药”加以严格限制管理。
根据医务工作者的解释,在他们看来,辅助用药是患者在接受治疗手术、放射、化学治疗过程中,预防或治疗相关主药的毒副作用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甚至有人建议,最简单的方式是以说明书为准,适应证或功能主治中有“辅助”字样,即列为辅助用药。不过,这样的界定方法也实在太笼统了。由于对“辅助用药”界定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管理部门的监控管理也就很难找到切入点。所以,目前各地区在所谓“辅助用药”的采购、管理、使用和评价上,都存在诸多待商榷之处。
▍“辅助用药”终将过去
上文提到的,云南“辅助用药”目录被“废除”,其实就是取消官方指定的固定的“负面名单”,避免了“一刀切”的弊端。
具体操作大致分为四点:
1、建立重点监控目录
从临床合理用药的角度,下放权力给医院,依据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相关数据,结合采购金额、参考价格、常态采购数量及临床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合理建立重点监控目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调整补充。
2、超常使用药品预警
实行药品预警通报,定期对医疗机构内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对无特殊原因(如季节性病、自然灾害急需药品等因素引起外)使用量突然增大,且超过上一周期30%的,组织相关专家,分析药品使用情况,开展合理性评价,及时进行干预。
3、对重点监控和超常使用的药品实施专项处方点评
进一步扩大处方点评范围,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对重点监控的药品和超常使用预警通报的药品,要实施专项处方点评。各医疗机构要定期对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靠前的科室和医生的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评价,通报评价结果。
4、限制使用类管理
对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前二十位,且第三个月用药不适宜率仍然超过10%的药品列入限制使用类;属于限制使用类的,无特殊原因,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且一个年度周期内不得恢复使用。
从以上要点来看,都是以用药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完全摒弃了此前所谓“辅助用药”的概念,从合理性和科学性等多方面进行临床用药管理。有分析人士认为,相对“辅助用药”,动态重点监控并不是特定限制某类药品使用,更多从临床合理用药角度出发,遴选标准相对明晰,对于临床合理用药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更积极的作用。
▍新的监管时代已来临
目前,除了动态重点监控,相关部门在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还运用了配套措施,包括医保支付、严控药占比、临床路径管理、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等。
近日业界流传的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就要求对目录中用量大、费用支出多的品种要进行重点监控,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合理用药。为降低医保支付压力,许多地区也陆续出台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超药品说明书使用在医疗领域一直广泛存在,但是一直备受争议。如何对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也一直亟待规范。早在2016年5月,广东药学会就印发《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2016年版)》,从行业协会的角度做出规范,并且其超说明书使用的依据,对于促进合理用药有积极的意义。而且,起草目录的医疗机构均为知名三甲医院,可见,只要符合合理用药要求,并且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药品超说明书使用也是被认可的。
除“辅助用药”目录之外,促进药品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措施有很多。但是,在国家政策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大方向上,所有监控措施都应基于合理用药的大前提来展开。未来,“辅助用药”概念将会被弱化、甚至摒弃,动态重点监控与医保控费相结合,将成为医院控费的主要手段。
此外,随着三医联动、医保控费、按病种、按DRGs、按人头、按单元付费等医保支付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也可以预见,药品重点监管也将成为历史。因为在全新的医保支付制度下,将促使医院在合理用药的基础上,使用成本最低的药品治疗患者。到那个时候,只要是临床需要、治疗指南和专家共识推荐的药品,都将被允许使用。
届时,那些真正被临床需要,却被“辅助用药”目录“误伤”的品种,将从重点监控中解放出来,市场迎来全新的发展契机。